據“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關于《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再次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有關立法規劃計劃安排,前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起草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此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司法部根據新修訂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和社會公眾反饋意見,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為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現再次公開征求意見。
通知指出,按照有關立法規劃計劃安排,前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起草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此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司法部根據新修訂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和社會公眾反饋意見,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為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現再次公開征求意見。

海源川匯了解到,征求意見稿提出,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青少年模式,在使用時段、時長、功能和內容等方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提供服務,并為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提供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征求意見稿指出,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措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網絡產品和服務中的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